2026-06-03 07:55:02 农时达情报

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,落实2026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求,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市(州)局组织开展了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及不合格产品名单综合通报如下:
本次抽查覆盖全省17个市(州)38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84批次化肥,包括氮肥、磷肥、钾肥、复肥、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、过磷酸钙等7种产品。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《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6年版)》进行检测,共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3.93%。
(一)按管理类别划分
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复肥、磷肥、有机肥料等3种产品,共抽查488批次,检出22批次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包装标识、总氮、有效磷、氧化钾、总养分等。
未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农业农村部门肥料登记管理的氮肥、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、钾肥等4种产品,共抽查96批次,检出1批次氮肥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。
(二)按抽查领域划分
生产领域方面,省局共抽查11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33批次化肥产品,检出13批次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5.64%,问题集中在包装标识、养分指标标识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定。
流通领域方面,各市(州)局共抽查272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51批次化肥产品,检出10批次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2.85%,问题涉及包装标识、总养分、总氮、有效磷、氧化钾等。
根据抽查附件《2026年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》,以下为部分典型不合格案例,均位于宜昌市,且不合格项目均为“包装标识”:
第一,宜昌农博土肥料有限公司。该单位在生产领域被抽查发现,其生产的掺混肥料(规格为40kg/袋,商标为“农博土和图形”)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。
第二,大蜂产(宜昌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该单位在生产领域被抽查发现,其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(规格为25kg/袋,图形商标)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。
第三,标称生产单位为宜昌新兴发化工有限公司,受检单位为湖北艾迪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在生产领域抽查中,其生产的复合肥料(规格为50kg/袋,商标为“葛洲坝牌”)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。
第四,湖北庄(企业名称不完整,原文截断)。在生产领域抽查中,其生产的复合肥料(规格为40kg/袋,商标为“枝城”)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。
以上仅为附件中列出的部分案例,其余19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完整附件。
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,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:
一是依法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、销售企业依法查处,责令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,限期整改,依法召回不合格产品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。
二是规范包装标识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标识不规范这一突出问题,组织开展肥料标识专项整治,督促企业严格执行《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》(GB 18382—2021),规范标注含氯说明、警示语、生产日期、养分含量等信息。
三是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小型复肥企业、农资批发市场、乡镇农资门店实施重点监管,督促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台账记录制度,严禁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、标识不规范、养分含量不足的化肥产品,从流通环节切断不合格产品流向农户。
四是加强质量帮扶与标准宣贯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化肥生产企业质量培训,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控体系,提升检验能力和标准执行力;鼓励企业提质升级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本次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已抄送省公安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供销社,后续将陆续向社会公布。